招生季接近尾声,目前,东莞招生入学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接下来还有哪些事项需要家长关注?市教育局发布相关提醒,请各位家长查收。
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没被任何学校录取,该怎么办?
答:根据招生工作日程安排,接下来会有两轮民办学校补录机会。具体补录适用对象、补录时间和补录方式见下表。
(相关资料图)
问:在哪里可以查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补录学校名单和学位数量?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一轮补录计划和补录结果将于2023年7月14日前公布,第一轮补录注册结束后,教育部门将公布仍有补录学位的民办学校名单,家长可结合实际联系相应民办学校了解补录情况。请家长密切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有关信息发布。如有疑问,可联系属地教育部门。
问:我在犹豫是否要去注册,请问怎样了解到民办学校的具体办学情况?比如收费标准、接送服务、住宿安排等。
答:如果想了解具体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情况,可以关注“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菜单“招生入学-招考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口-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查阅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也可以浏览学校官方网站了解。
问:如果小孩被两所学校录取了,应该怎样注册?
答:如果小孩被两所学校同时录取,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注册,注册后该学校就为该生在招生平台上进行“注册确认”,其他学校无法再为该生进行注册确认。
问:我已经到A民办学校注册了,可以申请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或我还能向B民办学校申请补录吗?
答:招生平台实行查重检查,已被学校“注册确认”的申请人,不能再到其他学校注册或补录。其中:
(1)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已到民办学校注册的户籍学生,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回户籍地公办学校就读,须先向民办学校撤销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教育部门结合学位实际统筹安排。统筹学位不一定是原户籍地对应安排的公办学位,当地公办学位不足的,可通过属地购买服务方式解决。
(2)到其他民办学校补录。如申请人已到民办学校注册,其他民办学校无法再接受该生补录申请。即使家长向A民办学校申请撤销注册,B学校也是无法补录的。请广大家长不要随意放弃注册。
问:中考成绩已经公布了,下来什么时候公布中考录取分数线?
答:预计7月15日公布中考录取分数线,下来中考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见下表:
问:同一学校不同志愿顺序的录取分数线有区别吗?
答:有区别。第一批学校划线录取时,东莞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松山湖未来学校、东莞市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外国语学校、东莞市第六高级中学及东华高级中学、光明中学的公费生只录取第一、二志愿,且录取第二志愿的分数线比录取第一志愿的分数线提高20分。除上述外的普通高中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划线时第二、三、四志愿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第二、三、四批学校录取时,志愿之间不设志愿分差,与第一志愿相同。第二、三批学校划线录取时,中高职三二分段班只录取第一、二志愿。
问: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是怎样的?
答: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等级和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及排位情况分批择优录取。志愿填报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担落选的责任;录取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被录取学校当年的录取资格。凡是被普高学校录取,无论录取后是否报到注册,都不能参与普高批次的补录。凡是被普高学校补录,无论补录后是否报到注册,都不能参与中职批次的录取,只能参与中职的自主招生。
问:孩子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D,还能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吗?
答:不能。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今年继续按《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普通高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A、B、C等级的初中毕业生。
问:在中考录取阶段,家长重点要警惕哪些不规范招生行为或诈骗行为?
答:近日,我省有其他地市教育局发布,该市部分社会机构私自在省内各地开展招生宣传,并发布该市民办普通高中可以为没有在该市参加中考的市外考生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的虚假消息。这些虚假宣传不符合广东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今年《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
此外,该《办法》还规定,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同时,任何收取中考录取介绍费、中介费的均为违规或诈骗行为,家长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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